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可以分为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受益者。
1.投资者是指一般性营利性投资。投资者的构成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资的方向或领域。投资的数量或额度。出资形式。在一些领域内,非国有资本是不能进入的,所以投资者在此是不成立的。而在一些领域内,国家立法限制国有资本的进入,以达到鼓励相关领域的发展。
2.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经营者的资格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意志能力。第二,经营范围。第三,财产能力。第四,技术能力。除此以外,经营者还应当具有信誉能力,提供参与市场活动的资质。
3.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4.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既可能是亲自购买商品的个人,也可能是使用和消费他人购买的商品的人;既可能是有关服务合同中接受服务(如旅馆、运输、酒店、食品、劳务等各种服务)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接受服务的非合同当事人。但必须指出的是,消费者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买受人。
5.受益者就是指通过投资、经营、劳动、消费、以及企业分红获得应有的报酬。
市场主体五大类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1.国有企业是指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2.集体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
3.私营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的公司。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外商投资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5.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定范围内从事非农业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指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的通知》
3.《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6.《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主要服务项目:
□公司/分、子公司设立登记注册 □公司/分、子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填报、公示、查询